(1)粘钢加固专用的结构胶粘剂,它配制和使用按产品说明书的规定。拌合应搅拌均匀。拌好的结构胶应色泽均匀、无气泡,并对水、油、灰尘等杂质的混入采取措施防止。配置完毕后的结构胶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使用完毕。
(2)拌好的结构胶应同时涂刷在钢板和混凝土粘结面上,胶层厚度1-3mm。俯贴时,胶层宜中间厚、边缘薄;竖贴时,胶层宜上厚下薄;仰贴时,结构胶的下垂度不应大于3mm。经检查无漏抹后即可将钢板与混凝土粘贴。
(3)粘钢加固时表面应平整,段差过渡应平滑,不得有折角。钢板粘贴时应均匀布点加压固定。其加压顺序应从钢板的一端向另外一端逐点加压,或由钢板的中间向两端逐步加压。注意:不得由钢板两端向中间加压。
(4)加压固定可选用:夹具加压法、锚栓(或螺杆)加压法、支顶加压法等(现在一般设置化学锚栓加压效果更佳)。加压点之间的距离不应大于500mm。
(5)在粘钢加固施工同时,应将钢标准块粘贴在本节第1条界面处理中指定的位置上,以同样条件进行加压和养护,以备检验使用。
(6)钢板粘贴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。与设计要求的位置相比,中心线偏差不应大于5mm,长度负偏差不应大于10mm。
(7)混凝土与钢板粘结的养护温度不低于15℃时,固化24h后即可卸除加压夹具及支撑;72h后可进人下一工序。若养护温度低于15 ℃,应按产品使用书的要求延长养护时间。若养护温度低于5 ℃,应采取人工升温措施。